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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膳食用食品
特殊膳食用食品简称“特殊膳食”,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和婴儿配方食品等
1.定义
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2.特膳食品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某一种或某一类食品最适宜特定(特殊)人群食用,如婴儿、幼儿、糖尿病患者、严重缺乏某些营养素的人等。这类人群由于生理原因,需要的膳食结构与一般人群的膳食结构有明显区别。
第二,为这类人群制作的食品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的营养成分有显著不同,有些营养素含量很低或很高。如无母乳喂养的婴儿需要的婴儿配方乳粉,其营养成分和含量与成年人食用的乳粉有显著不同。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称为特殊膳食用食品。所以说特膳食品是指为特殊人群提供特殊营养,即提供特殊的生理和营养成分(无法从日常的普通膳食中摄取),相比保健食品来说,其更具有“特殊”性。
3.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主要包括:
a)婴幼儿配方食品:
1)婴儿配方食品;
2)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b)婴幼儿辅助食品:
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c)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
d)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
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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