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拟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管理的“脱蛋白乳矿物乳糖粉”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4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
附件为“脱蛋白乳矿物乳糖粉”建议执行标准征求意见内容及相关材料,请自行下载阅读。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jinkou@cfsa.net.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进口无国标食品建议执行标准意见反馈”。
附件1 “脱蛋白乳矿物乳糖粉”建议执行标准情况说明.pdf
附件2 在生产国(地区)执行标准及相关国际标准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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