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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标签标识

更新时间:2022-08-30 11:33 点击次数:

保健食品“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标签标识有讲究

1.《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规定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中“不适宜人群”的大小必须与“适宜人群”一致。

对() 错()

 

答案: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附件1中7.2规定当保健食品不适宜于某类人群时,应在“适宜人群”之后,标示不适宜食用的人群,其字体应略大于“适宜人群”的内容。保健食品适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需要按照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2.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具有合格的健康体检证明。

对() 错()

 

答案: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的通知》制定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包括:(一)霍乱;(二)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三)伤寒和副伤寒;(四)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五)活动性肺结核;(六)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3.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对() 错()

 

答案: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值得注意的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产品功效,保健食品宣传的保健功能应当与注册批准证书或者备案凭证内容相一致,不得夸大宣传。

4.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哪些内容(    )

A.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B.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C.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D.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答案:ABCD


《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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