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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之地方特色食品篇

更新时间:2022-12-26 11:44 点击次数:

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之地方特色食品篇
截止至2022年12月19日,卫健委卫生行政许可公众查询平台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共披露68种原料,其中被认定为作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或具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的原料有11,我们按受理时间整理分享给大家,详情汇总如下:

1、堇叶碎米荠

受理日期:2020/12/10,受理编号:卫食新申字(2020)第0009号

鉴于该申报产品在我国多省具有长期人群食用历史,建议终止审查,可参照叶菜类蔬菜标准管理: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2、牛大力粉

受理日期:2018/1/18,受理编号:卫食新申字(2018)第0001号

鉴于该产品具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建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第29条管理,终止审查。

3、甜茶

受理日期:2017/8/15,受理编号:卫食新申字(2017)第0006号

鉴于该产品具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建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第29条管理,终止审查。

4、连翘叶

受理日期:2017/7/10,受理编号:卫食新申字(2017)第0005号

山西省已提供连翘叶的食用历史证明,且正在研制连翘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5、铁皮石斛叶

受理日期:2017/1/24,受理编号:卫食新申字(2017)第0001号

鉴于该产品具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建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第29条管理,终止审查。

6、铁皮石斛花

受理日期:2016/4/12,受理编号:卫食新申字(2016)第0004号

鉴于该产品具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建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第29条管理,终止审查。

7、然波(珠芽蓼果实粉)

受理日期:2016/4/8,受理编号:卫食新申字(2016)第0003号

鉴于该产品具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建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第29条管理,终止审查。

8、三七茎叶

受理日期:2015/6/2,受理编号:卫食新申字(2015)第0004号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出具了三七茎叶在云南民间作为食品有长期食用历史和食用习惯,作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的证明,应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执行。

9、三七花

受理日期:2015/5/25,受理编号:卫食新申字(2015)第0003号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出具了三七花在云南民间作为食品有长期食用历史和食用习惯,作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的证明,应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执行。

10、金线莲(后更名为金线兰)

受理日期:2013/9/30,受理编号:卫食新申字(2013)第0040号

鉴于该产品具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建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第29条管理,终止审查。

11、白木香叶

受理日期:2013/9/30,受理编号:卫食新申字(2013)第0037号

白木香叶属于地方特色食品,建议按地方特色食品管理,终止审查。

新食品原料的申报周期与安全性评估以及申报资料标准、规范的准备密切相关,应在申报之前进行预评估,以避免出现不属于申报范畴,多次延期审查以及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况。欢迎申报企业来电与我们交流,我们有丰富的新食品原料成功申报经验,会对申报的新食品原料进行全面评估及分析,提供经济、可行、保障的申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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