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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健食品标识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9-06-14 16:13 点击次数:

保健食品品类繁多,在市场当中,这些保健食品良莠不齐,甚至有一些企业夸大宣传,那么为了维护市场这些保健品的正规性,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国家也对保健食品的标志有了一定的规定,百日行动已经结束,下面具体说明一下保健食品标识的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1.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2.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3.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4.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5.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6.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7.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8.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9.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10.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11.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以上就是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在购买保健食品的时候一定要参照这些规定来购买,要仔细的观察这些标识是否按照要求来标的,来判断产品的正规性如何,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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