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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申请材料受理要求新增审查要点(新产
更新时间:2019-09-30 14:02 点击次数: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对受理保健食品申请材料新增审查要点,包括新产品及其补充资料、延续注册、转让注册、变更注册。
其中,新产品明确要求:
以《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为检验依据的检验报告,检验机构受理样品时间为2018年7月4日以后的,应当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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