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接管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以来,2020年是各项法规进展最大的一年,《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等重要文件的发布,使得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更加丰富、技术指导方案也更规范,这意味着保健食品在摸黑走了20年后终于迎来了曙光。
同时,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还发布了《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应该是自2015年《食品安全法》确定双轨制后,保健食品最具发展意义的一次征求意见。因为它首次出现了24项保健功能释义。
长期以来,我国保健食品的功能声称就只有27项,因没有明确的释义,所以会有很多问题,比如消费者搞不清保健食品的具体功效;企业自说自话,最终产生了很多不当宣传甚至违法欺诈的行为。而此次关于保健功能目录的征求意见稿更加具体规范,比如,比起现行的“增强免疫力”的功能,《目录》中“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功能”的表述就更加精准;“减肥”功能在《目录》中“有助于调节体内脂肪功能”的表述则更加清晰。这些新的科学表述,无疑会让公众清楚地认知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所在。
配套文件中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释义(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堪称本次征求意见的一大亮点。以往的保健食品相关正式文件中从未对保健功能进行过定义或解释,仅在2016年时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出现过6项功能的释义,但最终并未正式发布。基于此,本次对24项功能设置“释义”是保健食品科学性上的重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