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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过度包装再发新规 总局:对保健品等重点商

更新时间:2022-05-28 14:09 点击次数:

限制过度包装再发新规 总局:对保健品等重点商品加大监管力度!
5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进行解读。同时表示,将对月饼、茶叶、保健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加大抽检、网络监测、广告和价格监管力度,对于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以点连线带面,对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全链条查处,依法纳入信用惩戒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介绍,去年修订发布的GB 23350-2021标准,规定了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涵盖了糕点、酒类、茶叶、饮料、保健食品等31类食品。
与其他食品相比,月饼、粽子的过度包装问题仍相对突出,存在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等问题,个别甚至还存在使用贵重材料、混装高价值的商品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对月饼和粽子包装要求再细化、再加严。为让月饼、粽子包装“瘦身”和“轻装上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制定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 
修改单具体内容包括:
  • 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
  • 压缩包装空隙,必要空间系数是包装空隙的核心指标,反映了包装紧凑程度,数值越小表示包装空隙越小。此次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
  • 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其中包装成本一般指食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一般指食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同时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 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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