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根据受试物的配方组成、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合理选择受试者。如保健功能为“改善记忆”、适宜人群范围为“中老年人”的产品,选择儿童青少年作为受试者显然是不适宜的。
2、报告中应分别记录人体试食试验前及试验后人数,并要求注明脱离率。
3、试验组间年龄、性别、社会状况构成、身体状况以及试验开始时各功能指标均衡可比,在提交的报告中应有组间均衡性检验表,证明组间的均衡可比。
4、便常规指标在人体试食试验中被遗漏的频率较高。
5、膳食及运动状况调查及评价应采用规范的方法进行。
6、试验报告应附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证明文件。
7、受试者在进行减肥功能人体试食试验期间,必须保持每天正常的膳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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