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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不予确认保健食品原注册人?
更新时间:2022-05-05 13:46 点击次数:
2.什么情况不予确认保健食品原注册人?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确认保健食品原注册人资质:
(一)不符合《办法》《指南》等对保健食品原注册人要求的;
(二)主体证明文件与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未能提供相一致证明材料的;
(三)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注册转备案变更申请的;
(四)《原料目录》发布后受理的新产品注册申请,其原料已列入原料目录,且符合备案相关技术要求的;
(五)新产品注册申请已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
(六)因保健功能、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原因已作出不予延续注册决定的;
(七)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存在真实性问题的;
(八)其他不属于保健食品注册转备案管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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